烟台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挂烟台船舶工业学校牌子,以下简称职专)建校于1986年,200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为区教育体育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占地161亩,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5千余人。2007年,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2014年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按照《关于烟台市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试行意见》(烟教发〔2015〕63号)规定精神,经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烟台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兼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对象
1、相关专业(学科)企事业单位在职技术人员;
2、至2015年10月31日,原则上退休不满2年的相关专业(学科)技术人员;
3、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专业(学科)自由职业技术人员。
4、担任过高考班教学任务的文化课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3、一般应具有本专业(学科)5年以上生产(教学)实践经历;
4、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以上等级或相应级别职(执)业资格(职务);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在省级以上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辅导二等奖以上、所教学科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优先聘用;
5、退休人员,初次聘用时其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2周岁。
(三)招聘专业、数量及岗位
招聘专业(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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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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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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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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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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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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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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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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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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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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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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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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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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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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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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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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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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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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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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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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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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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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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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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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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查,也可现场报名、现场预审的方式进行。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网上(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8:30—11月25日17:00
网上(现场)预审时间:2015年11月10日9:00—11月27日11:30
网上查询时间:2015年11月26日8:30—11月27日15:00
网上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息发布网站网址:dykgz.com(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
现场报名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东教学楼七楼703室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65号
具体办法是: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网上(也可现场)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并电话确认,邮件标题为“学校+专业+姓名”。
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教师职称证书、岗位等级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网上预审
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11:30。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并在网上反馈预审结果,现场预审的,现场反馈预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27日15时前拨打相关电话咨询或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预审结果。经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查。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sdykgz.com)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身份证、教师职称证书、岗位等级或相应级别职(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对参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四)面试
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可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面试由学校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组织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采取试讲、实操的形式。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参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三、体检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学校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人社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人社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单位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开发区职业中等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依次予以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填写《职业学校兼职任教人员情况汇总表》和《职业学校兼职任教人员登记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备案。学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符合烟教发[2015]63号文件精神的聘用人员,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待遇。
组织管理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35-6106773(烟台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11月9日